空运提单|提单纠纷案件一

2020-10-01 损害赔偿知识 阅读:

提单纠纷案件一

2005年07月22日

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与韩国化联船务有限公司、韩国五星海运株式会社

无正本提单放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载中国涉外商事审判丛书

——《海事案例精选精析》(法律出版社出版)

 

[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潘翔,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化联船务有限公司(CHEMLINK SHIPPING CO.LTD.)(下称化联船务)。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五星海运株式会社(FIVESTAR MARITIME S.A.)(下称五星海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汕头外轮代理公司(下称汕头外代)。

原审被告:大韩航运有限公司(DAIHAN SHIPPING CO.LTD.)(下称大韩航运)。

 

1998年4月5日,汕头轻工与上海白猫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白猫)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上海白猫向汕头轻工购买790吨AE03,总货款为9,455,115元人民币,交货地点为上海码头。4月30日,中国轻工与汕头轻工签订一份《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汕头轻工委托中国轻工代开进口800吨AE03信用证,具体数量以装船提单为准,中国轻工收取汕头轻工每吨100元的开证费,开证所需货款由中国轻工垫付,金额948,000美元;货到港后,汕头轻工向中国轻工支付全部货款后,中国轻工将提单交给汕头轻工,并委托汕头轻工报关;汕头轻工报关后,必须提供中国轻工外汇核销所需的所有报关单据,以便办理核销手续。5月12日,中国轻工以自己的名义与日本伊藤忠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中国轻工向日本伊藤忠公司购买800吨AE03,单价为CNF汕头每吨1185美元,货物总值948,000美元。同年5月19日,中国轻工开出即期信用证,信用证的受益人为日本伊藤忠公司。该信用证规定所有文件必须装船后7天内一次性提交,信用证的有效期为6月7日前。5月21日,中国轻工修改信用证,改为所有文件必须在装船后21天内一次性提交,信用证的有效期为6月21日前。

 

1998年5月14日,“亚洲交响乐”轮装载了上述货物,NEW DAIMARU INDUSTRIAL LIMITED作为承运人和船东化联船务的代理签发了一式三份的正本提单。该提单载明:托运人为日本伊藤忠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方为中国轻工/汕头轻工,货物为797.689吨AE03,装货港为日本YOKKAICHI港,卸货港为中国汕头港。5月21日,“亚洲交响乐”轮抵达汕头港,化联船务指示其卸港代理汕头外代凭收货人保函放货。在此之前,5月20日,汕头轻工向汕头外代出具担保函,要求提取日本伊藤忠公司托运的、“亚洲交响乐”轮承运的797.689吨AE03,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同日,汕头轻工委托澄海县金威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澄海市生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提取上述货物。5月21日,上述两单位到汕头外代办理了提货手续。5月22日,上述货物被提离“亚洲交响乐”轮。汕头轻工外代在办理提货手续前委托汕头经济特区南峰(集团)电脑报关公司(下称汕头报关公司)对上述货物报关。5月21日,汕头报关公司以进料加工的性质对上述货物进行报关。货物运抵汕头港后,日本伊藤忠公司、中国轻工、上海白猫均派人到卸货现场观看卸货情况,对汕头轻工提货行为均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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