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共享停车位]停车位价格有政府指导价格还是市场定价

2021-11-08 公司法 阅读:

现在各城市的小区停车位的价格是高的越来越离谱了,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那么停车位价格有政府指导价格还是市场定价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南京一高档楼盘业主认为开发商小区车位售价太高,涉嫌非法牟取暴利,要求江苏省物价局依法查处,未果后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9月16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中,被告江苏省物价局解释,根据价格法,商品房的车位售价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属于市场价格,原告举报事项不属于物价部门能够进行价格干预的范围,因此不予查处是正确的。

在小汽车普遍进入城市居民家庭已经成为现实的今天,人们都有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同样的疑惑:如果车位上涨到100万、200万元,政府也不管吗?车位价格越高,不是让城市停车难题难上加难吗?

事实上,车位价格放开,不实行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表现,不是为城市停车难题添乱,反而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正确路径。

不论是出卖的车位,还是出租的车位,不论是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规划的车位,还是归属于开发商或业主的车位,均是不动产,属于资源要素。因此放开车位价格,恰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的表现,车位价格更是反映市场配置资源情况、调节车位供需的重要信号:当价格高时,需求受到一定抑制,而停车产业因有利可图纷纷进入,增加供给,进而推动市场供需双方的平衡,发挥市场力量解决城市停车难题。

很多车主难于接受车位价格高的现实,对于车位价格比车辆价格高难于理解,这里还有一个观念需要转变:车位作为不动产,具有资产属性,而车辆作为消费品,其价值是不断消减的。当车位供给短缺时,车位可以升值,而作为消费品的车辆,却永远是无法升值的。因此,当车位供不应求时,恰是有停车需求车主购买车位的良机,而非抱怨。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让价格信号调节车位供给与需求,认清车位的资产属性,让更多的资本进入停车产业,才是真正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良方。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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