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占用公共用地_物业占用公共用地如何处理

2022-01-03 公司法 阅读:

大家都知道,业主自己所有房屋,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小区的公共用地,如草地、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在生活中,常常遇到物业占用公共用地,这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为您出谋划策。

[案情简介]

长沙中远公馆的业主最近比较烦:物业公司不顾业主们反对,将小区3楼约5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变成了其总部办公场地长达10个月了。为此,业主向有关部门投诉湖南创欣物业非法侵占中远公馆公共场所的事情。

[法律解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如果要改,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而且要经业委会盖章。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物业公司使用公共场所应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否则不能占用。即使之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书面约定,把设备层划拨给物业公司作办公用地,但物业公司对设备层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如果要使用,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沟通,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权。

私自占用公共用地_物业占用公共用地如何处理

http://m.ynkwsw.com/baike/158897.html

推荐访问:

公司法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业主购买新房哪些购房费用可以吗】业主购买新房哪些购房费用可以拒交 下一篇:【车辆转让未过户借给他人出车祸怎么处理】车辆转让未过户借给他人出车祸怎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