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担保费是什么意思】乱收"按揭担保费"罚五倍

2020-07-18 抵押担保 阅读:

消费者委托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除收取约定费用外,还被无端收取了“银行按揭担保费”2543元。拱北工商分局接到投诉,经过半年的调查,昨日对该物业公司进行5倍处罚。这也是珠海工商部门对这类行为进行的首次处罚。工商部门提醒市民,消费者可以向按揭担保费说“不”。

昨日,拱北工商分局向金爵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宣布了处罚决定,按非法所得的5倍罚款共计12715元。金爵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的代表表示服从工商部门的处罚,并向张小姐退回多收的2543元。

张小姐通过金爵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介绍购买香洲区锦绣柠溪1栋1单元502房,2004年3月24日双方签订了《认购书》。签约后金爵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收取了张小姐购房定金2000元。2004年3月29日按代理协议收取了张小姐预付款18751元,用作办理房产过户、住房按揭贷款等事务的代缴费用。

在办理房产过户、住房按揭贷款等事务过程中,为张小姐代缴了税金、保险费、土地权属调查登记费、房屋交易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律师费、咨询评估服务费共12204.68元,并提供了相关票据;同时开具了代理费2000元、其他服务费3123元的发票。

2004年6月,张小姐接到建行的按揭供楼通知后前往金爵物业领取有关缴费单据时发现,其中有3123元的款项没有票据可以提供。而金爵物业的解释是此笔费用为按揭产生的担保费用,占总房价的1.5%,是银行按揭必须收取的。而当张小姐向其索取此笔代收费用的发票时,对方却说无法提供,只能开具他们自己公司(即金爵物业)的发票。

整个代理委托协议的费用产生只包括两大类:代理费(2000元)及代收费用(届时凭单据多退少补),金爵物业无理私自收取此笔按揭担保费用,张小姐于2004年8月25日投诉至工商部门。

拱北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了解到,金爵物业在通过珠海市亿城按揭事务中心有限公司为张小姐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事务中,扣住“亿城”开出的发票不交给张小姐,隐瞒了只是代缴了“二手按揭手续费”580元的事实,谎称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要求其作为贷款担保人,以提供了按揭担保为由,收取了“按揭担保费”3123元(出具发票所列项目为 “其他服务费”)。事实上,张小姐在该笔房贷中是以其所购房产作为抵押,金爵物业并没有提供担保,除了在房贷中应交的“二手按揭手续费”580元外,实际上从预付款中骗取了2543元。

昨日,张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更多的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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