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农村土地征收批准机关是哪一个

2022-01-17 土地纠纷 阅读:

现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征收问题不断涌现,农村的土地征收很常见,征收土地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标准才可以进行征收,那么应该是哪个部门负责批准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征收是政府的职权,具体由国土资源局操作。征地办,可能是由几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征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通过出让或者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征收是指将政府将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法律依据不同;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不同;执行程序不同;争议解决途径不同。

4、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收决定、评估、补偿决定等主要程序。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遵守批准征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等主要程序。

5、房屋征收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房屋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对房屋征收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反悔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或者请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

6、政府公告和政府公文中常见的“征地”和收回国有使用权有无区别?

征地,严格意义上,是指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过程,是一种土地征收行为。征地不同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地的结果是土地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只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7、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一般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依附的土地不仅享有使用权,也享有某些所有权的权能。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对土地使用没有年限的限制,而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对土地使用权一般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8、集体土地使用权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这个说法不准确,也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也常有相反的案例发生。

9、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不低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案例也不鲜见。

10、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时除了获取房屋补偿是否还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

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获取房屋补偿的同时,还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未限制被征收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权利。

11、房屋征收涉及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支付土地使用权补偿?

房屋被征收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取得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可以依法要求按照收回时的土地市场价值予以补偿。

12、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的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争议或者土地征收补偿争议,可申请行政协调,对协调不服的可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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