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租房租赁|合租房怎么签租赁合同

2022-01-14 经济犯罪 阅读:

在北京、上海、深圳打拼的人肯定懂得租房子的痛苦,要租到合适价位的房子并不容易,所以往往会采用与他人分租的方式,这样租到的房子价格也比较合理,不想要承担太多的经济负担。那么,合租房怎么签租赁合同?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网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打算合租房子, 房主去外地工作了,把房子租给了这个人,他说他跟房主签了两年合同,但我还没看见合同.现在这个人找合租的,我要怎么签合同啊,因为房产证上的人和他不是一个人,跟他还是跟房主签啊,房主在外地回不来,我们签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啊,跪求答案,我是学生,刚出社会,啥也不懂,求好心人帮我,我害怕受骗,谢谢了

【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转租房屋必须取得房主的同意,我的建议是,可以和他签订合同,但有两个前提:1、让他出具房主同意转租或者分租的书面证据(包括合同)。2、如果他与房主的合同中没有允许转租的内容,而他也提供不了其他相关证明房主同意的说明,则应当向你提供房主的联系方式。你可以和房主沟通、如果房主同意、可以签一份同意合租的证明或说明,在外地传真给你。上述两种方式前提是你非常想租这个房。否则鉴于风险较大,必须审慎。尤其不能多交保证金押金之类。支付租金不建议长期。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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