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买卖税费明细|2019年房屋买卖税费明细

2021-12-04 房产纠纷 阅读:

购房的时候都要缴纳一部分的房产税费,那现在购房还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房屋买卖税费明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1、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差额×20%

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①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

免征情况:无

3、营业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

①房产证未满2年,营业税为房款的5.6%。

②房产证满2年,面积大于144,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面积≤144免交。

免征情况:房产证满2年、面积≤144。

4、印花税

支付方:买卖双方。

计算方法:印花税=计税价格×0.05%

征收标准:0.05%。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计算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城市不同标准有差异)

免征情况: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6、登记费

征收标准:个人住房登记每件80元(含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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