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一般是拥有空置房屋的房东想要获得一定的租金,将空置的房屋租赁给他人。出租房屋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且需要办理登记备案。那么,出租房屋怎样办理备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
1、申请登记
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
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
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出租房屋办理备案需要的材料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三、为什么出租房屋要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常见的一种交换形式,由此而产生的 纠纷和诉讼也非常多见。实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制度,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可以使租赁行为规范、有序,避免许多可能发生的纠纷。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出租房屋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以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而办理备案的手续也是比较简单的,相应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比较明晰,都是必要的资料。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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