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职保转居保业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两种制度的人员办理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二、申请时间和条件
(一)申请时间:参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前3个月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办理从职保转入居保。
三、所需资料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办流程
(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的人员,如未停保的,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二)参保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基金局三楼业务大厅6-7号窗口开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参保人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居保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五、办结时间
经审核,资料齐全的,4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告知申报人补齐资料后再予办理。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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