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发[1999]6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全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方案。
一、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的目的意义。
防伪税控系统是采用数字密码技术通过防伪和税控两大功能来实现加强增值税管理的一种手段,它和增值税稽核系统构成了金税二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不同的功能,又有内在的联系。前者以企业为对象,通过税控作用,对发票实施监管,后者则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开具的发票,实施交叉比对的稽核管理;二者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手段,防范利用专用发票偷骗增值税行为的。这种内在的联系,决定了两个系统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捆绑”式推行、运作,发挥各自优势;在坚持“数据共享、功能互补、统一管理、结合并举”方针的基础上,最后达到“建立基于企业申报信息的稽核为主导、基于发票信息的稽核为核心的增值税日常稽查管理的实施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增值税偷骗税行为,切实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的整体设计思路和目标,这是符合增值税稽核管理的普遍规律的。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金税工程的建设非常重视,97年8月朱镕基同志在听取航天工业总公司关于防伪税控系统工作汇报后表示:“我十分关心防伪税控系统的建设。防伪税控系统搞好了,可以为国家减少很多损失,对防伪税控系统我绝对支持,希望你们加快防伪税控系统的建设”,最近又指示总局要继续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最关键的就是解决好对金税工程,对防伪税控系统的再认识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十万元版的推行工作,对系统推行进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掌握,尤其是本系统既涉及税务机关又涉及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都需要处理,要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顾全大局,服务大局,解决好各地的实际问题,为金税二期工程的全面启动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金税工程的重要实施目标是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纳人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将企业开具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稽核。这一目标的确立是金税工程总体设计的需要,是防伪税控系统自身功能原理决定的。工程建设服务单位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并做好用户的日常维护工作;各级税务机关既要严格管理,也要为纳税人着想,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要让所有的纳税人感觉到实施这个系统是件非常严肃、非常经济、非常方便的事情。
(二)今年10月完成我省十万元版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所有开具十万元以上专用发票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三)经济比较发达、条件较好的部分沿海县(市)局、地(市)局直属分局和积极性比较高的地(市)局、省局直属分局、省局外税分局,省局鼓励其尽快实现全面覆盖辖区内一般纳税人。
(四)对已纳入或即将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我省统一推广防伪税控系统V4.0版软件。该软件具有:发票领用存管理、防伪税控功能、纳税申报、税务征管系统接口、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和电子申报接口等功能。为保证V4.0版软件的顺利推行,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各级信息中心做好软件的接口工作,保证征管软件的正常运行。
(五)根据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由省级服务单位提交本级和与下一级服务单位签订的工作规范和协议(包括具体职责、安全保密、仓储管理、销售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完善规范适应我省情况的《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确保每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的技术服务质量和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三、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时间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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