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如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2-11-26 刑法论文 阅读: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2016年上半年,在上海市松江区三新路附近的公交站,公交车司机张师傅按例停车,后面上车的一名老太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币,递给张师傅。张师傅忙着回答问路的乘客,也没细看纸币面额,告诉老太纸币投到投币箱里就好。

老太投入20元纸币后,便向张师傅要19元的找零。张师傅说这辆车无人售票,没法找零。张师傅解释,这20元不是自己拿了,并告诉老太可以跟车去车队取钱。老太依旧不满意,一定要张师傅先垫付19元给自己。

见老太不依不饶,张师傅不说话了,自顾自开车。老太太见其不再搭理自己,便对周围乘客说张师傅服务态度差,还想贪自己的20块钱。又过了两站路,老太太再次凑上前来,说马上就要下车了,让张师傅赶紧把钱给自己。见张师傅不理睬,而车子眼看就要到站,老太心一急,伸手便拉住了方向盘。受到突如其来的拉扯,张师傅来不及反应,正在转弯的车子向右偏去。张师傅立即脚踩刹车,将车紧急制动,车子冲上路边的上街沿后急停下来。由于有几名乘客已从座位上起身准备下车,在车辆急停时,几名乘客因惯性撞在扶手栏杆上,其中一名乘客肋骨骨折。

蒋老太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律师解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如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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