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陆上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除外)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包括地下储气库,在港区范围内的除外,以下简称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依据。根据《通知》要求,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要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监管。
二、监管范围。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围的油气管道范围为:陆上油气田长输管道,以油气长输管道首站为起点;海上油气田输出的长输管道,以陆岸终端出站点为起点;进口油气长输管道,以进国境首站为起点。
三、监管工作的衔接。对于新建或已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 号令)备案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开展安全审查;对于已进入《安全专篇》审查、竣工验收程序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仍按照18号令完成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于已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油气管道企业,有效期满后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管;对于已提交评审组织单位申请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油气管道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道储运实施规范》(AQ2045-2012)和《石油行业管道储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3〕16号)进行评审和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7月7日
点赞 分享 反馈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反馈
内容有误 未解决问题 法条过时 内容过时 排版错乱 其他错误更多燃气费热门文章
起诉北京的公司名誉侵权必须入北京吗
法律顾问2019/4/8 16:38:00更新现在是一个网络比较发达的时代,如果在网上发表了一些不良言论,对他人的名誉造成影响的话,可能会被他人起诉,那么如果要起诉百度公司名誉侵权,是否必须要在北京进行起诉...
败诉后无力赔偿会被强制执行吗
法律顾问2019/4/8 14:40:00更新在法院起诉之后,如果对方败诉处理对于一般的财产纠纷案件的话,自己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实在无能力赔偿的话,会不会被强制执行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
医疗事故致死起诉流程
法律顾问2019/4/8 14:37:00更新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时候,有的情况会构成甲等的程度,对于这种造成的他人死亡的话,家属如果要进行起诉,可以参考怎样的流程?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
婚外情离婚后一年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法律顾问2019/4/8 14:22:00更新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人因为婚外情而离婚,而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最为主要的问题之一,那么婚外情离婚后一年能不能起诉第三者的?...
兄弟姐妹不尽赡养义务能起诉吗
法律顾问2019/4/8 14:16:00更新如果父母没有劳动能力,那么是应当进行赡养的如果有孩子不赡养父母的话,是可以在法院进行起诉的,那么兄弟姐妹不尽赡养义务是否能够在法院进行起诉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